原合肥中院院长许建涉嫌受贿、贪污犯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案件移送起诉后,本所陈磊、武涛律师接受许建近亲属委托担任辩护人。接受委托后,辩护人依法会见了许建,多次与相关办案机关沟通辩护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许建受贿1108万元(其中105万元未遂),贪污765万元。
滁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后,采纳了辩护人部分辩护观点,近日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许建犯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罚金110万;犯贪污罪有期徒刑十年,罚金70万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,罚金180万元;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